根据《湖北范大学2022师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和《湖北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城市与环境学院于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组织完成了2022年地理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现将考试总评成绩予以公示,具体请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2年4月5日-2021年4月19日。公示期间,考生若有疑问,可向我校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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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