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与环境学院学生野外实习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者:城市与环境学院发布时间:2023-06-16浏览次数:10

为有效防范学生野外实习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事故发生及财产损失,杜绝师生伤亡,按照上级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城市与环境学院学生野外实习安全应急预案》。

一、野外实习安全工作组织机构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应华 王湖坤

副组长:陈 卓 葛绪广

成 员:王钰 吴晓东 常珊 宋基灵 吴敏

(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学校野外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

2.负责检查学生野外实习安全工作,关注学生野外实习安全情况,督促实习安全工作组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根据实习安全工作组的报告,处理学生野外实习期间的各类安全突发事故、事件。

4.负责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5.负责落实学生野外实习日常安全工作,关注学生野外实习安全情况,积极预防各项安全突发事故、事件的发生,排除安全隐患。

6.及时处理学生野外实习期间的各类安全突发事故、事件,并及时向学院及学校报告。

7.保护学生野外实习的合法权益。

8.负责落实每次实习涉及实习安全的其他各项具体工作,包括实习前的安全教育、实习前的安全准备工作、实习中的安全事项、防范监控及其他未尽事宜。

二、实习前的安全教育

1.学生参加野外实习教学活动时,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2.召开学生野外实习安全教育会议(重点进行人身财物安全、 交通安全),引起学生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3.各教研室、辅导员、各实习班班主任针对即将参加野外实习的学生开展野外实习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实习中的安全事项响应程序

(一)应急识别

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应判定为安全事故、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包括:火灾、爆炸、食物中毒、溺水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突发急病、人员走失(失踪)、工伤、破坏设备、打架、野外安全、社会不法分子绑架侮辱学生、各种疫情,以及盗窃、聚众打砸抢、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等。

(二)事故、事件处置程序

1.在现场的学生或发现者应立即向野外实习负责人和带队老师报告,并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拨打120、110、119、112、122等电话或送医院处理。

2.实习负责人或实习带队教师要在第一时间了解事故具体情况,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维持秩序,及时向学院汇报。

3.及时上报学院领导及相关部门人员,进一步详细了解事故发生情况,做好相关人员思想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4.学院领导根据事故、事件发生情况,研究处置办法,协助相关单位和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5.如遇重大事件应及时上报学校,按学校应急救援方案处理。

四、防范监控

  为预防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实习安全工作小组必须加强学生野外实习的组织和管理,严格遵守野外实习相关规章制度,确保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得到有效监控和及时处理,从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