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与环境学院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初评结果公示

发布者:城市与环境学院发布时间:2022-10-10浏览次数:273

城市与环境学院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初评结果公示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湖北师范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湖师学〔2021〕1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院近期开展了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我院进行了推荐、展示和评选,现将获选者进行公示:

    1902班 杨  慧

    2001班 朱顺美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0日—10月12日;

    如有疑异,请至院学工办7126反映!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15885075457

    电子信箱:chxg9803@163.com




城市与环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