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与环境学院现任领导岗位职责

发布者:城市与环境学院发布时间:2023-03-28浏览次数:4868

姓名

职务

岗位职责

杨应华

书记

1.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学校党委的指示和学院各项决定的贯彻执行。积极参与学院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

2. 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落实好党政联席会议和党委(党总支)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党委(党总支)的作用,支持院长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的开展工作。

3. 围绕高等教育的政策和发展,结合学院实际,开展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党员和教职工努力完成教学、科研、科技开发的各项工作。

4. 经常深入教学、科研第一线,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广泛听取意见,严格执行党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好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稳定、保密工作。

5. 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领导,指导党支部建立工作制度,帮助党支部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6. 做好干部的培养、使用。教育监督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严肃党的纪律,及时查处违纪党员。

7. 领导共青团、工会和学生工作。

8. 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王湖坤

院长

1.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定、决议。

2. 全面负责学院行政工作,包括学院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教职工的职称评审和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等人事管理工作、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3. 主持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学科、专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制定学院建设与管理制定。

4. 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与学院总支书记一起落实好党政联席会议,支持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5. 负责学院预算内外经费开支的审核。

6. 负责执行院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7. 与学院总支书记一起负责学院人才工作,向学校有关部门推荐院干部人选。

8. 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书记

1. 贯彻执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和党委(党总支)会议的各项决定、决议。

2. 负责学院大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 负责学院大学生团学组织及班级建设工作。

4. 负责学院大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5. 负责学院大学生学风建设工作。

6. 负责学院大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7. 负责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8. 负责学院开展招生就业和大学生创业工作。

9. 负责大学生思政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

10.负责学院辅导员及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

11.负责学院校友工作。

12.完成学校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空缺)

副院长

1. 贯彻执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和党委(党总支)会议的各项决定、决议。

2. 负责制订和实施学院学科建设、科研管理、社会服务与应用推广管理、实验室建设的制度。

3. 负责学院日常学科建设、科研管理、社会服务与应用推广管理和实验室建设工作。

4. 负责学院教学检查评估及质量评价工作。

5. 负责监督和考核本院教师科研工作。负责学院系主任的考核和管理。

6. 负责学院科研、社会服务与应用推广等平台的建设。

7. 负责组织学院教师按科研团队和课题组开展科研活动。负责学院教师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8. 组织本院教师申报教学(研)、科研项目。

9. 负责学院研究生教育。

10.负责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

11.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葛绪广

副院长

1. 贯彻执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和党委(党总支)会议的各项决定、决议。

2. 负责制订和实施学院教学管理制度。

3. 负责学院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4. 负责学院教学检查评估及质量评价工作。

5. 负责监督和考核本院教师教学工作。负责学院系主任的考核和管理。

6. 负责学院教学平台建设。

7. 负责组织学院各系部的教研活动及教学改革、教学研究工作。负责学院教师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8.  组织本院教师申报教学(研)、科研项目。

9.  负责学院本科生教育。

10. 负责学院本科生学位论文管理。

11. 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